《保险学》省级特色专业

来源: 时间:2017-05-24

我校保险学专业是1981年全国最早的6所高校中设置保险专业之一。2002年保险学专业被确定为教育部的示范专业,2005年保险学被确定为校级重点学科;2009年保险学专业成功申报成为省级特色专业;2010年“保险中介及职业资格认证实验室”被确定为学校重点实验教学平台项目;2011年 “保险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学校确定为协同创新培育项目;2013年保险学实验教学成功申报成为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保险学专业是我校的传统专业,在广东高校中有着明显的比较优势。保险的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同步进行,经过30多年的努力,学科建设在服务广东经济发展、服务于区域社会经济领域、保险研究领域、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效果。

经过对全校教师资源的整合和近几年涌现出来的研究成果,保险学科形成了以“保险市场与保险法律”、“农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等三个相对稳定、成熟的研究方向。

保险学特色专业的特色在于始终坚持理论和创新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跟踪前沿理论和结合保险业发展的特色,在现有的三个研究领域中,积累了一定的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有些研究成果在广东保险实务中得到不同程度上的应用,同时通过省级特色专业的建设使得原有的保险学师资力量建设得以加强,培养的学生素质得以提高。

我校保险学专业项目建设的完成,将对保险学专业建设水平、学术地位、教育质量、办学效益和综合实力的提高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实现保险人才培养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1、促进保险系整体办学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通过项目的建设,保险系将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再上一个历史性新台阶;学科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整体水平和综合效益显著提高;保险系将进一步发挥广东省保险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

2、促进特色优势学科建设水平跃上新台阶

通过项目建设,与我院相关学科交叉融合、优势互补,凝炼学科方向,学科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进一步发挥保险学的优势与特色;保险学特色专业的建设水平、学术地位、社会影响将会进一步增强,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3、促进师资队伍结构的不断完善

通过项目建设,推进保险学专业建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师资队伍,总人数超过35人,正高职称6名,副高职称16名,超过20名教师具有博士学位。

4、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

通过项目建设,在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上,进一步推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层次、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推动深化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的改革,促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知识扎实、知识结构合理、实践技能强、社会适应性宽、富于创新精神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