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正发 副教授

来源: 时间:2023-03-02

个人基本情况

江正发,广东金融学院保险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武汉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为寿险精算、非寿险精算、社会养老保险精算。

近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1.执笔申报精算学专业,于2017年获批设立精算学专业,并作为精算学专业负责人完成精算学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评审。

2.组织申请开办精算学专业FRM实验班,从2019年开始招生,实验班同学FRM一级考试全员通过率保持在50%以上。

3.执笔申报保险学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保险学专业分别于2020年、2021年入选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4.执笔申报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于2021年获得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5.组织申请CII证书考试学分认证,于2021年获得75个认证学分;组织申请SOA之ASA考试3门VEE课程认证,于2021年通过认证。

6.组织指导30余名同学考取中国准精算师资格证书,指导多名同学参加北美精算师资格考试。

承担教学科研项目

1.主持,省级保险学实验教学中心,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13年立项,2016年结项。与软件公司协同开发寿险精算、非寿险精算、社会养老保险精算实验教学软件。

2.主持,省级保险精算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14年立项,2017年结项。

3.主持,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实践教学基地,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18年立项,2021年结项。

4.主持,国家政策调整对广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影响及对策研究,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学科科研项目。

5.主持,基于国际认证的保险学专业CII考试课程体系建设与实践,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2021年立项。

发表教学科研论文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财政责任的定量研究——基于制度承诺和精算平衡的视角,独立完成,广东社会科学2019年第2期。

2.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算平衡的条件,第一作者,金融经济学研究2017年第3期。

3.基于复合泊松过程的寿险保费精算模型,第一作者,统计与决策2014年第5期。

4.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保险人才,第一作者,市场观察2019年第2期。

5.地方高校保险专业“三实两师一班”实践教学体系的创建与应用,第一作者,现代职业教育2019年第6期。

6.三位一体寿险精算实验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应用,独立完成,新课程教学2021年12月。

出版教材专著

1.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算评估研究报告(2018-2093年),独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21年9月,35万字。从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角度,对本领域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系统性地研究。

2.寿险精算综合实验教程,独立主编,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9年9月,49万字。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算评估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独立获得,2016年8月。

教学科研获奖

1.广东自贸区保险业创新发展研究——基于香港与内地人寿保险业比较,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优秀调研报告,排名第二,2018年8月。

2.基于校企共育共享的行业性应用型保险人才培养体系改革与实践,广东金融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一,2019年5月。

3.地方院校保险专业“三实两师一班”实践教学体系的创建与应用,广东金融学院第三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三,2017年6月。

4.军队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研究,第四届全军后勤学术研究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二,2003年12月。

讲授主要课程

寿险精算、非寿险精算、风险管理、保险学、统计学、寿险精算综合实验、非寿险精算综合实验等。

社会服务

1.2016年11月筹办第七届中国风险管理与精算论坛,并作题为“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算平衡的条件与实现途径”的大会主题报告。

2.担任广东省总工会职工医疗保险项目精算顾问。

3.先后10余次就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等专题接受广东卫视经济科教频道南方财经报道等栏目采访。

个人荣誉

1.2014、2018、2022年获评校级优秀老师。

2.2016年获评校级优秀党员。

3.2021年获得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颁发的金融实验教学优秀教师称号。

4.2017-2021年任期期满考核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