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保险专业设立于1981年,是全国最早设立保险专业的五所院校之一, 2001年我院保险专业被批准为教育部高职高专示范专业,2004年5月,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后,保险专业也成为首批招生的6个本科专业之一。从2005年开始,保险专业下设保险学(保险实务)和保险学(风险管理与精算)两个专业方向,2017年之后保险学专业不再区分专业方向。保险专业是我院的传统专业、特色专业、龙头专业,学院把保险作为重点专业、重点学科加以建设,保险专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起步阶段(1981-1994年)
这一阶段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处于恢复时期,主要特征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体制环境仍是计划经济体制,保险业的管理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学科的独立地位尚未确立。这一阶段保险只是作为国际金融与保险系下的一个专业而存在,保险教学的特点是以计划经济为理论基础,以计划管理为主要方式,以行政命令和直接干预为主要手段,以有限的传统保险业务为主要内容,商业保险产品的商品属性不明确,理论体系缺乏完整性、系统性。
2、转轨阶段(1995-2003年)
这一阶段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针,1995年颁布了我国第一部《保险法》,1998年成立中国保监会,具有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保险产品多样化、保险业对外开放步伐加快等特点。为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和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学校将国际金融与保险系一分为二,成立了保险系。保险系成立后,加快了专业建设的步伐,对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了改革,针对国内高校本专业教学中普遍存在的理论与实际脱节的问题,我们从1997年开始实施了以建立实践性教学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教学改革计划,增加校内实验教学和校外基地实习的时间和内容,探索与保险机构共育人才的特色之路,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2001年我校保险学专业被教育部评为国家高职高专示范专业。
3、完善阶段(2004年至今)
2004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这一阶段我国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针对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保险费率市场化、保险监管方式变化等新的情况,保险专业加快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手段更新的步伐,积极推广启发式教学、研讨式教学、开放式教学、案例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法。在专业建设方面,根据保险行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要,在原有的保险实务专业方向的基础上,于2005年设立了风险管理与精算专业方向,使保险的专业方向更加完备。根据应用型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在塑造专业特色上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形成了行业性、应用性、实践性、开放性、复合性的保险专业特色,受到了保险业界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肯定。
人才培养模式:我院保险学专业分别于2020年、2021年入选广东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一流专业建设过程中,探索出“一体两翼”(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主体,以实践创新能力和国际化视野为两翼)的人才培养模式。保险学专业通过设置国际权威资格证书CII考试课程和学分认证,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保险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保险基本理论,具备熟练的保险业务技能,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能够在保险、银行和证券等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保险、风险管理、投资管理、理财规划等实际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宏微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原理、计量经济学、统计学原理、经济法、保险学、风险管理学、财产与责任保险、人寿与健康保险、保险法、利息理论、保险精算学、保险经济学、保险营销学、保险经营管理学、保险科技等课程。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能在保险、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保险、风险管理、投资管理、理财规划等实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