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9日下午14:30时,保险学院院长陈辉在保险学院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人才培养方案”)内部论证会。保险学院党总支书记王汉强,副院长江正发、张伟,保险学系主任丁继峰、副主任杨莉,精算科学系主任易沛、副主任刘会成,保险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彭波丽,以及罗向明教授、粟榆副教授、方有恒副教授、匡贺武老师、李飞飞老师、曾霞老师、郑根创老师参加了论证会。
首先,保险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彭波丽老师从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培养方向、学制与修业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等方面,简要介绍了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内容。
其次,陈辉院长和各位专家一起逐项审阅了培养方案的各项内容,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在培养方向部分,确定了拟设置的两个培养方向。在学制与修业年限部分,规定了最长修业年限,并对目前仅招收全日制学生的情况进行说明。在课程设置部分,根据全国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8年修订稿)》对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做出了重要修订,包括明确不同课程的性质,按照培养方向区分选修课,增加计量经济学等课程,修改保险科技与互联网保险、保险大数据分析等课程的名称,根据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的开设学期等。在专业实践部分,修改了学术活动的表述与考核要求。在学位论文部分,设置学位论文学分,将开题报告纳入学位论文环节,增加不得使用AI撰写毕业论文的要求,调整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数量及要求等。
最后,陈辉院长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后续工作做出了安排,提出了要组织校外专家进一步审阅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王汉强书记和陈辉院长对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各位专家的积极参与表达了由衷感谢。
论证会耗时2小时30分钟,对培养方案作出了大量实质性的修改,极大地完善了人才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