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基本情况
陈咏梅,广东金融学院社会治理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应急管理法治研究会等常务理事、民盟广东省委员会社会与法治委员会委员等学术与社会兼职。主持国家社科、广东省社科、广州市社科等研究项目等9项,出版著作与教材10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获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等荣誉称号与学术奖励。
教育背景:分别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学;行政决策;社会治理等。
主要研究成果
1.主持国家社科、广东省社科、广州市社科等研究项目9项,参与国家级及省部级等项目多项。
2.在《政治与法律》《学术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3.在人民出版社等出版专著5部,其中独著1部,合著4部;出版教材5部,其中主编1部,副主编及参编4部。
主要荣誉与获奖
1.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
2.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
3.法治政府·南岳论坛优秀论文奖。
4.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年会论文二、三等奖等。
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
1.广东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2.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
4.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应急管理法治研究会等常务理事。
5.民盟广东省第十五届、第十六届委员会社会与法治委员会委员。